晋经能源字〔2008〕176号
关于开展全省煤炭经营企业
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全面审查的通知
各市经委、省煤炭局、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各国有重点煤矿、煤炭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号令《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全面审核,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查范围:凡已领取省经委颁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山西省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含从事铁路、公路出省销售和省内储售煤场)全部纳入本次年度检查范围。
二、本次检查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组织各市经委和省煤炭局开展进行。其中各国有重点煤矿及其所属企业、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及其计划归口管理的各部局直属公司以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由省煤炭局负责初审;其他企业包括上述省煤运集团、省煤炭进出口集团、省乡镇煤运集团所属的市、县级公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经委负责初审。
三、参加年度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须提交年度审查表和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要如实报告企业年度经营情况,按照要求准确填写年度审查表。经省煤炭局或市经委初审合格并签章后到省经委政务大厅办理年度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粘贴年度审查合格标志。
四、纳入省煤炭局初审范围的煤炭经营企业填写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审查表(表一);纳入市经委初审范围的煤炭经营企业填写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审查表(表二);经营储(售)煤场的煤炭经营企业填写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审查表(表三)。
五、年度审查时间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5日止。
各煤炭经营企业要按期参加此次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并持年度审查合格标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凡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未通过年度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工商执照年检时应注销其煤炭经营项目。各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初审的部门和煤炭运量审核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此次审查工作,要实事求是,禀公办理,确保这次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1、2008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表(表一)
2、2008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表(表二)
3、2008年储(售)煤场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表(表三)
4、山西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工作流程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煤炭
经营资格
年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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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政府 抄送:省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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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委员会
2008年4月2日印发 |